12月19日,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及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精神,以排头兵姿态扎实做好调解工作,着力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为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出席并讲话,副省长胡伟主持。近年来,全省法院、司法行政系统把调解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方面,完善格局、提升质效,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近5年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3万件。今年1-11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4.2万件,占诉至法院纠纷总量的23.7%,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0.35%。
会议指出,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方式,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的题中之义,是直面新问题新挑战、促进新征程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着力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在推进调解工作现代化上先行示范。
——以全面覆盖、规范建设为切入点,在做好人民调解上走在前、作示范。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其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以压实责任、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在做实行政调解上走在前、作示范。结合深入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依法履职,完善法规制度,压实部门责任,不断提升行政调解解纷效能、推动提档升级。——以息讼止争、案结事了为落脚点,在做强司法调解上走在前、作示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认真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依法受理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判决、以案促调的指引作用。——以拓展领域、打造品牌为突破点,在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上走在前、作示范。立足浙江发展面临新的“成长烦恼”、矛盾纠纷早发先发的特点,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范围和领域,打造商事调解、新兴领域行业调解和律师调解系列品牌,实现“行业问题行业解,专业纠纷专业调”。——以互补优势、共享资源为着眼点,在加强各类调解协调联动上走在前、作示范。依托社会治理中心、综治中心,完善各类调解之间、调解与其他解纷方式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持续擦亮“一站式”调解工作品牌,构建各类调解有机衔接的多元调解体系。会议强调,调解是一项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调解工作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考核体系,加强系统部署、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调解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关心关爱调解员队伍,为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会上表彰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举行了“浙里调解”应用与“省矛调协同平台”“浙江解纷码”贯通上线仪式。杭州市司法局、德清县、余姚市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海盐县秦山街道许油车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家单位作交流发言。省法院、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作工作部署。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省人民调解协会、省律师协会和各设区市法院、司法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